内蒙古民委为干部敲警钟划红线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的发生

13.02.2015  14:03

自治区民委为干部敲警钟划红线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的发生

本报2月12日讯 (记者 苏永生)“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春节前夕,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进行部署。

中心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具体规定。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要厉行节约,严格禁止各类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廉洁过节。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腐败诱惑。要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春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的发生。

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说:“在春节到来之际,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和要求,倡导廉政过节,目的就是给每个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让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提高警惕,时刻铭记肩负的责任,透过廉洁过节深刻理解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