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深入开展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活动

07.07.2016  14:33

林业厅政府网7月7日讯  为清晰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红线,贯彻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方针政策,使每一位党员、民警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要求,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深入学习《办法》和《细则》活动。

接到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民警按照《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开展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方案》要求,把握重点,熟读深学《办法》、《细则》及权威政策解读,深刻领会实质精神,清晰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会上全体民警集中学习了《办法》、《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等内容。

会后,我局深入查摆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并选择典型案例组织人员进行研讨分析,进一步督促改善薄弱环节。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民警明确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魏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