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消协系统2016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分析

15.04.2016  17:24

 

包头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咨询998人(次),其中“包头消费维权网”和“包头消协”腾讯微博咨询48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23件,其中“包头消费维权网”和“包头消协”腾讯微博受理投诉2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7万元。下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2016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从投诉趋势上看, 消费者对服务类投诉明显高于商品类投诉,服务类投诉约为商品类投诉的两倍以上,服务类投诉152件,占投诉总量的68%;商品类投诉71件,占投诉总量的32%。 二是从投诉性质上看, 消费者对合同和人格尊严的投诉占绝对比重。消费者对合同纠纷的投诉51件,占投诉总量的23%,对人格尊严的投诉40件,占投诉总量的18%,其次分别是对售后服务、价格、安全、虚假宣传、假冒和计量的投诉。 三是从服务类别上看, 生活社会服务类60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0%;公共设施服务类3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1%;其次分别是对销售、保险、电信、房屋装修及物业、金融、邮政和旅游的投诉。 四是从商品类别上看, 房屋建材类类16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4%;日用商品类13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8%;其次分别是对交通工具、家用电子电器、医药及医疗用品、食品、服装鞋帽和首饰的投诉。具体情况见下图:

消费者投诉性质情况如图:

消费者对服务类的投诉如图:

 

消费者对商品类的投诉如图:

 

二、投诉热点问题

一是投诉主要集中在公用设施、金融保险等服务类。 与12315并线之后,消协只接受12315分送案件,受理范围相对集中。公用设施服务方面,包括有线电视、天然气、自来水、供暖等,主要问题是经营者收取费用后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质量差;金融保险方面,主要问题有银行存单变保单、信用卡年费收取不合理、汽车保险理赔产生纠纷等问题。

二是“服务态度”成为投诉热点。 一季度以来,消协接到的关于服务态度的投诉15件,“态度冷漠”“回答问题敷衍”“消费歧视”“语言攻击”“拒绝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服务”等态度问题反映较多。《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受尊重的权利,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三是房屋合同、房屋质量问题纠纷较多。 很多消费者在缴纳定金时没有仔细阅读购房协议,交付定金后由于自身原因要解除合同,因违约在先定金难退,或开发商没有履行当时的口头承诺而要退定金,因证据不足也难以解决。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