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15年上半年共收集处理医疗废物2463.21吨

20.07.2015  18:35

自2003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来,为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市城乡建设委委属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收集处理医疗废物。2015年上半年,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共收集处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2463.21吨,平均日处理13.5吨,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