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依法行政考核组到阿尔山市考核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

18.12.2015  17:30

12月18日,兴安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组由行署法制办副主任高世勇带队,一行4人对我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考核指导。我市副市长李小秋向考核组作了汇报,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市直执法部门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参加会议。

    2015年我市法制办积极做好各项法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充分利用阿尔山市政府网和自治区法制办信息网等平台,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向自治区法制网编发信息614条,被采用167条。通过建设公众网点宣传阵地,以写标语、挂横幅、出板报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化体制改革,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按要求建立法律专家库和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征集10余名优秀法律人才列入“法律人才库”。聘用3名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有效防范政府决策中的法律风险,极大促进法治阿尔山市建设进程。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依法参与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为有诉求的群众提供法律解援助,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坚持法理并重的原则,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三)强化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发展环境。夯实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人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人员工作职责,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考评组织体系,着力建设“大法制”工作格局。

(四)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促进城市建设有序发展,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通过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为棚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成立阿尔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法律咨询保障小组,由法制办主任李春艳担任组长,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从政策解读、协议签订、搬迁帮扶等方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016年,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一)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二)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强化政府法制研究宣传。

考核组通过认真细致考核,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考核组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机构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执法标准,更好地服务社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