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委发出通知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监督执纪问责

31.12.2015  16:52

  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我市配套规定,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12月29日,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他们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远离违纪红线。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我市配套规定,带头崇廉拒腐,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重点查处节日期间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参与赌博活动等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办,对于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通知明确,各级纪检机关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并于2016年2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件情况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记者贾慧珍)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