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妇联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

22.03.2017  01:12

  

  3月17日上午,巴彦淖尔市妇联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副组长乌云娜出席会议并讲话,纪检组专职纪检员路明莹、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妇联副主席其木格花主持会议。

 

  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菅桂桃从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并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持把党纪党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等三个方面汇报了市妇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她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妇联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三是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是继续深化廉洁家庭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进市妇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推动妇联改革和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副组长乌云娜对市妇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准确分析,结合派驻纪检组职能职责,从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组织职责权限等7个方面对市妇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指出,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更重、更紧,对主体责任的要求也更加严格,纪检组和归口监督单位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会上,纪检组同市妇联处级干部、党组书记同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同部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