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26.12.2017  23:07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区直农机事业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8年1月底2月初,召开2018年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贯彻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

(二)推介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交流2017年农机化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

(四)研究部署农机化统计、驾校培训、农机监理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分管局长、农机科长各1名;

(二)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主要负责人。

三、材料准备

(一)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区直农机事业单位围绕2017年农机化工作开展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材料。

(二)呼和浩特市围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及财政协调配合及时兑付资金结算、赤峰市围绕全程机械化工作、呼伦贝尔市围绕农机监理工作经费保障、兴安盟围绕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形成典型材料,在本次会议中进行经验交流,发言材料要主题突出、内容详实,做法具体有效,经验可借鉴推广,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每盟市就全程机械化、合作社建设、深松作业等新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农机维修、教育培训、统计信息等方面介绍一个侧面或推荐一个所辖旗县进行典型经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用于会议书面交流。其中,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提供畜牧业机械化或某方面典型材料;科右前旗提供统计工作典型材料(兴安盟负责通知)。

(四)请各盟市、旗县将上述总结材料和发言材料电子版于1月19日前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保证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

(三)请各参会单位于1月19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联系人:魏星

联系电话:0471-6652091(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参加全区农机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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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