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区来华留学生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01.03.2017  21:04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来华留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留学中国计划》,落实新时期来华留学生教育“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内涵发展”的要求,建设一支爱岗敬业、熟悉外事、精于管理的留学生管理队伍,提高全区来华留学生管理水平,推动来华留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工作计划,我厅将举办全区来华留学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委托内蒙古大学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规模与培训对象

1.培训班规模:50-60人。

2.培训对象:

(1)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和管理部门负责人;

(2)接受外国留学生的中学和小学外事管理人员;

(3)盟市教育局教育外事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教育国际交流形势和来华留学形势及政策;

2.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涉外管理规定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和出入境传染疾病形势及防控;

4.来华留学生招生、教学、管理与服务;来华留学生活动开展与指导;危机干预与突发事件预防处置;

5.教育外事干部素质培养与提高;教育外事纪律;

6.对外宣传及校友工作。

三、培训安排及报名要求

1.各院校有长期留学生规模在200人以内的参加培训名额为2人,200人以上的名额为3人;接受来华留学生学校所在盟市教育局1人。

2.报到地点: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3.培训时间:2017年3月29日(周三)至31日(周五),外地学员请于2017年3月28日(周二)下午在宾馆报到;呼和浩特市区学员请于3月29日(周三)上午8:30在培训班会场报到。(说明:会场、宾馆及其他详细会务信息将由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4.各盟市教育局和有关院校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于2017年3月8日前传真至内蒙古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费用及其他说明

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其他培训费(伙食费、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等)由我厅承担。培训班为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学员统一安排标准间及工作餐,呼和浩特市区学员不安排住宿,提供会议工作餐。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内蒙古大学联系人:朝鲁蒙

联系电话:(0471)4992084、15184739233

传      真:(0471)4992596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佛力

联系电话/传真:(0471)285651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来华留学生管理干部培训班日程草案

2.2017年全区来华留学生管理干部培训班报名表

(此页无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