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丧葬补助标准为1536元

03.01.2019  18:56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从2019年1月1日起,《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开始实施。

  《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对象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放12个月。补助金额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负担。2018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28元,按此标准计算,2019年丧葬补助标准为1536元。

  《办法》明确,申领人员应当自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之日起5个月内,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5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超过5个月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得领取;办理注销登记期间领取养老金的,从其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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