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盘点

21.01.2016  11:39

 

2015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力补短板、兜底线,民生工作硕果累累。

推进“双创”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

2015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6.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7.4%、122%、111%;城镇登记失业率3.65%,低于年初控制目标,全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完善就业创业政策。 出台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进一步做好为农牧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维护农牧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

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启动了“基层就业万岗行动”“高校毕业生万人创业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组织了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创业培训,13.7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完成年度任务的105%。积极引导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区内东西部”、“京蒙”、“周边省区”劳务对接,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全区农牧民累计转移就业人数257.4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210.5万人,均完成年度计划的105%。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鼓励和扶持创新创业,全区共建立创业发展资金6.1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9亿元。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全年发放“以奖代补”资金7750万元,奖励了34个项目,扶持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服务,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目前全区已建立创业担保贷款中心103个,创业指导中心100个、专家服务团150个,开展创业项目跟踪扶持。通过引导建设,建成创业园和孵化基地346家,入驻实体4.03万户。2015年,全区完成创业培训5.5万人,培训后成功创业4.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5.9万人。扶持大学生创业9213人,是去年同期的1.7倍,创业人数占高校毕业生总量的6.18%,高于全国2.86%的平均水平。

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 认定了23个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品牌、12个知名品牌,实现了培训品牌、劳务品牌良性互促互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投入资金5250万元,奖励项目32个。认定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1个,盟市级标准化、示范性基地27个。全区城乡技能培训28.4万人,完成计划的109.4%,定单、定向、岗前培训达到培训总数的70%。

积极稳定就业岗位。 为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将补贴政策实施范围由面向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目前,已落实援企稳岗补贴2.73亿元,惠及408户困难企业、18.82万职工;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2015年,有效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5.4亿元。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积极推进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全区28个旗县已完成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工作。出台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精准帮扶,帮助666户“零就业”家庭中673人实现就业,保持了动态清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公益服务、现场招聘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专项活动,共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784场,组织用人单位2.66万家,提供就业岗位57.15万个。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着力完善社会保障政策。 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范了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经自治区人大审议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截至2015年6月,全区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员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5%。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会同公安、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将试点扩大到全区50%的地区。启动了以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同舟计划”。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9万人、734.1万人、1008.1万人、242.1万人、297.1万人、302.6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1.4%、104.9%、100.3%、102.1%、101%、100.9%。

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完成了第11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工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5元,将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至380元。

提升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水平。 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实施意见。推进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统一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出台了区内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自治区级异地就医结算和管理平台。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在呼和浩特市、兴安盟等9个盟市,开展了总额控制付费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推广工作,全区已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1615.07万张。

人才工作不断加强

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在包头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网上申报评审试点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修订了卫生、工程、文化、教育四大类22个系列48个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积极落实“十大百人计划”、“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等专项工作,培养高层次人才2000余人次。全区引进和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7462名,其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570名。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19万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表彰了“内蒙古杰出人才”“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百名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千名紧缺急需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和万名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活动。举办了“2015年内蒙古职业技能大赛”等技能竞赛活动,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8.9%。

加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力度。 全年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69项117人次,完成出国(境)培训项目16个322人次,命名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1个,10名外国专家获得2014年度自治区政府“骏马奖”。

做好考试鉴定工作。 加大考试安全风险防范力度,各项人事考试报考56万人次,职业鉴定23.6万人次。

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 组织2015年全区公务员“四级联考”,录用3464人。面向公安部属院校进行专场考试,组织了2015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考试工作。开展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共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专业人才单独招录工作暂行办法》,从单独招录实施范围、程序方法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确定了45家自治区级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开展 “草原儿女赞·最美基层公务员”评选工作,共选出14名基层公务员。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分级分类管理,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等多方式进行招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适当调整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并开展了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试点。配合推进文化、医药卫生体制以及公车制度改革,出台了区直机关公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意见,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基本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录入与信息核对工作,部分盟市已实现业务工作与数据库联动运行。

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推行“积分选岗”安置办法,将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盟市,年度军转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

不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积极推进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目前已批复各盟市的实施方案。出台了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0.44%,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13个行业的工资指导线,公布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大学生初次就业薪酬信息。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健全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集体合同签订4.59万份。强化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累计掌握工商注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23.4万户,备案职工115万人。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 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盟市级完成100%,旗县级88%,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和乡镇街道建立了基层调解组织。探索便捷高效处理争议案件的新途径,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1.2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24万人,结案率97.2%。

加强劳动监察工作。 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盟市级覆盖率达到100%。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开展了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规范用工行为、劳务派遣用工等专项检查,累计主动检查用人单位3.86万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6.65亿元。

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数字人社”。运用“互联网+”,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社部的充分肯定。深入推进人社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综合运用,建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049个、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 6053个,实现了群众社保查询、选档缴费、资格认证、待遇领取和持卡消费“五个不出村”。打造草原智慧就业云平台,开发了就业数据全区实时互联互通系统,建设了“云服务”示范大厅,研发了高校毕业生“互联网+创业实训”软件系统,提升了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总体看,2015年全区人社领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脱贫攻坚和“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关键之年。近期,我们将召开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更加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