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下达2015年医疗救助金

29.04.2015  12:37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的推进步伐,逐步提高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水平,盟财政日前下达了2015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483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旗县市民政部门纳入信息化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孤残儿童、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用于全面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普通疾病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齐梦露)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