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3.10.2017  02:14

  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组织召开全区2017年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 

  会上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曹晓斌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对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国家土地北京局副专员戴永吉通报了内蒙古土地例行督查情况;自治区副主席王波对整改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并提出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限期整改的具体要求;国家土地北京局局长孙家海在讲话中提出三个方面的整改工作建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利平就进一步推进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针对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内蒙古问题做出批示: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好耕地资源。各级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以此为契机,用治标促治本,努力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增强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自治区副主席王波在讲话中指出,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从严规范土地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例行督察整改为契机,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治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土地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二要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全面开展集中整改。对此次例行督察整改意见书指出的问题,各盟市、旗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对照整改方案逐一梳理、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和国土资源厅要加强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同时实行用地限批政策,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动,按期完成任务。二是依法从严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好依法管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土地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施专项整治,逐宗整改到位。对整改推动不力的地区要进行约谈,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盟市、旗县政府直接进行问责。同时要逐步将涉及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实行联合惩戒。自治区将组织开展重点土地违法案件专项督查,公开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促进一批重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切实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防止出现新的土地闲置问题。对土地闲置量大、闲置土地处置迟缓的地方政府要开展警示约谈。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往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组织不力、整改进展迟缓的地方暂停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三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健全完善长效治本机制。 

  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利平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二要确保部门履职到位;三要从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四要在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五要做好专项整改和专项督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改工作。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下达各级政府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每一类问题列明具体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盟市和旗县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方案整改落实。 

  内蒙古全区各盟市、旗县党政专用会议室设分会场。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