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

19.01.2015  17:57

1、原无律师县执业律师

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

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号召,克服困难,深入原无律师县及律师资源不足等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或志愿执业。由于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性,青海、西藏两省(区)依靠自身的律师资源无法完全解决无律师县问题,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青海的50名志愿律师积极响应号召,赴青海14个、西藏26个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志愿执业律师与设立分所的律师,在服务县域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普法讲座、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信访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和尊重。

入选理由:他们义无反顾到祖国最困难的地方执业,让那里的群众共享法治阳光,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法律助手和群众的法律贴心人,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律师崇高的为民情怀、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体现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中国律师故事”专栏人物

展现律师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新风貌

2014年2月,全国律协与《法制日报》联合推出“中国律师故事”专栏,集中宣传律师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生动地讲述了优秀律师努力开拓事业、服务大局的突出事迹,其中包括哪里需要法律援助去哪里的马兰、推动醉驾入刑的施杰、守护西藏农牧民权益的央金、为民维权不惜抵押办公楼的修保、法律意见助雪龙号解困的上海律师蔡存强及陈柚牧、中国“双反”领域领军律师宁宣凤、做国家利益背后无名英雄的皮剑龙、当好政府法律参谋的耿宝建等。据不完全统计,专栏自推出以来,百余家新闻媒体累计跟进转发数千次,还通过网络论坛建立话吧,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予以广泛转发和交流。

入选理由:“中国律师故事”全方位、多角度的生动展现出我国律师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等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树立起律师队伍讲求政治、精通法律、恪守诚信、热心公益、努力开拓律师事业的社会形象。

3、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

丰富服务手段维护侨胞合法权益

为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质量和水平,保护广大侨商积极参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热情,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发起成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每届任期三年。截至2014年11月,共计106名律师先后被受聘“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此外,全国各省市区和副省级城市已经成立27个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为侨商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助侨商协调解决经济纠纷,处理涉侨案件,深受侨商认可和赞同。据不完全统计,由28名律师组成的第三届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先后处理近300件涉侨案件,免费咨询、解答问题万余人次。

入选理由: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在维护海外侨胞投资合法权益,助力侨资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丰富为侨服务手段,推动地方政府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侨务部门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4、王岩坪、高天姿、裘索、白建帏

全国三八红旗手展现当代女律师风采

王岩坪,内蒙古自治区大法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天姿,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主任;裘索,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建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恒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近年来,我国各族各界妇女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奋斗之中,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创新创造,用智慧和汗水在各条战线创造了骄人的业绩。为广泛传播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2014年2月,全国妇联表彰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其中,王岩坪、高天姿、裘索、白建帏等4名女律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入选理由:柔肩担道义,巾帼建功勋,中国女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4名律师行业全国三八红旗手,是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的典范和代表,充分展现当代中国女律师风采。

5、佟丽华列席十八届四中全会律师代表

关注立法质量建议被写进全会决定

佟丽华,男,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10月,佟丽华律师作为一名基层代表列席了十八届四中全会,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20日对四中全会决定作的说明以及23日下午闭幕前作的重要讲话。佟丽华律师还列席了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的小组会议,围绕深化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避免司法的恶性循环两个方面,立法质量和律师结构两个问题,作了15分钟左右的发言。

入选理由:作为一名长期关注依法治国的基层代表,佟丽华律师一直关注立法质量问题,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观点和建议受到了此次全会的高度重视,其中,“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被写进了全会决定中。

6、郭二玲、高伯良全国自强模范

把服务别人当成自己的幸福

郭二玲,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高伯良,男,山东奋飞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一批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165名残疾人“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99名同志“全国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律师行业郭二玲、高伯良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2014年5月16日,郭二玲等第五届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会见。

入选理由: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把服务别人当成自己的幸福,自强模范自强不息,用专业铸就品质;助残先进弘扬人道,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风尚,并把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精神融入律师事业,反馈社会。

7、王振宇、苗立呼格案再审代理律师

身处社会热点事件坚守责任担当

王振宇,男,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立,女,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王振宇律师于2007年介入该案,2014年11月26日,向内蒙古高院申请开庭审理,建议内蒙古高院将该案重审作为司法公开的标杆;苗立律师于2008年9月曾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建议应尽快提审或者委托异地法院再审此案,并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入选理由:处于社会热点事件中的律师该何去何从,已成为社会广议的话题,也对律师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责任担当有着更为全面、公开、透明、细致的考核,更关系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对法律的信仰。

8、贾清林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律师当法官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

贾清林,男,原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开招聘5名审判人才,历时三个多月,经过严格选拔程序,贾清林入选。5月8日,贾清林正式履职,在代表公开选拔人选发言时表示,他将尽最大的努力,向优秀法官学习,尽快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执业律师的经验,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新的角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入选理由:贾清林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选拔人选,是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律师当法官,可以充分发挥在法庭审判实务、妥善化解矛盾、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对于实现法律职业相互转化、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影响深远。

9、邹碧华致力法律共同体建设的法官

毕生追寻法治理想赢得法律人尊重

邹碧华,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1月23日,邹碧华出席全国律协民委会和知识产权委员会双年会,围绕主题“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法律共同体”,他提出,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邹碧华的演讲构造了一个互联网语境下的现代法院,赢得数次掌声,这成为邹碧华的最后一次演讲。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邹碧华正是这一重大创新的主力推手。12月10日下午,邹碧华在公务活动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入选理由: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邹碧华以一名司法官的身份,用自己的理想追求和对事业的热忱,赢得了法律人的尊敬。律师行业深深缅怀这位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法官,饱含对邹碧华所追寻的法治理想的殷殷期望。

10、吕琰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

志愿”精神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外延

吕琰,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12月,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吕琰等272人第十届“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吕琰担任上海社会福利行业协会的义务法律顾问,制定了全上海养老院入住合同的示范文本,与上海保险业公会商谈推出第一份意外事故保险条款,直接影响到全市300多家养老院。他担任浦东慈善基金会的法律顾问,就各个慈善志愿者项目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吕琰牵头制定了“守夜天使”招募结对流程以及包括老人、家属、社区和单身白领、志愿者管理机构、慈善基金会的“六方协议”标准范本。他还牵头组建了全上海第一支专门服务于自闭症群体的“青年律师慈善义工队”并担任队长。

入选理由:用法治思维落实到各项社会工作,就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在纵向上以“法治”思维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在横向上吕琰也在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所涉及领域的外延,贯穿其中的,就是“志愿”精神。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