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对2014年度优秀法律文书进行通报表彰

06.02.2015  10:41

      正义网呼和浩特市2月5日电(记者 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 潘树国)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检察机关2014年度优秀法律文书进行了通报表彰。全区检察机关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监所、控申、民行等7个部门15类共计79份优秀法律文书被评定为2014年度优秀法律文书。这是该院首次进行的由多部门共同参与评定并进行通报表彰的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此项评比活动于去年8月份启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决定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监所、控申、民行等7个部门15类法律文书进行评比。参评范围包括以检务公开中需要公开公布的法律文书为基本参评范围,具体为结论性意见或者终审判决、裁定结果产生在2014年的各类案件的法律文书。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上报,上级院审核推荐,自治区院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

  全区各级检察院共上报509份法律文书材料参加初评。该院对各地上报法律文书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类,分发各业务部门。共评出179份候选文书参加复评。组织抽调各业务部门处级以上检察员或业务骨干,组成复评评审组,共评审出79份优秀法律文书,最终检委会审定通过了79份优秀法律文书。

  据了解,开展此项活动的动意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接到基层院检察人员信件,建议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马永胜对此十分重视,批示要求组织安排此项活动。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检察人员的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加强了业务建设,增强了监督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地推进检务公开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承办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向他们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在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对上述法律文书进行分类汇编,用于办案实践中学习参考,进一步推动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