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获称“2015年度全国十大质量魅力城市”

06.01.2016  17:20

  近日,以“汇聚质量民意、成就质量记忆”为主题的“质量之光”2015年度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包头市在年度十大质量魅力城市评选中,从20个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2015年度质量之光——质量魅力城市”称号,也是自治区唯一获奖城市。

  “质量之光”是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导、中国质检报刊社自2012年创立的年度活动,是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最强、参与面最广、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的年度活动品牌,共设年度质量事件(人物)、质量魅力城市、质量标杆企业等7个评选项目。

  “年度质量魅力城市”是针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创建城市而设立的,倡导用质量提升幸福指数、丰富发展内涵。获得“质量魅力城市”称号之前,包头曾在2014年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获得全国2014“质量之光”改革创新示范单项奖。

  同时获此殊荣的还有江苏常州、上海普陀、河南新乡、河北沧州、四川巴中、福建福州、广西南宁、甘肃天水、北京海淀。(记者袁晓园)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