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两项信用事件入选“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信用事件”

28.05.2018  18:11

 

  经过一周的网络投票角逐,5月25日,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信用事件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内蒙古质监局申报的“全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成”和“自治区9项信用地方标准发布实施”两项信用事件,分别以第三名和第四名的成绩,被评选为“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信用事件”。
  其中,“全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成”事件,是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院建成了全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数据库通过对自治区工商、编办、民政、总工会、司法厅等登记管理部门回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进行整合,并采取信息化方式进行校核,将校核后准确无误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推送至国家代码中心数据库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自治区9项信用地方标准发布实施”事件是201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9项地方标准获国家标准委批准正式发布实施。主要包括:《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信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管理规范》和《信用信息征集与应用术语》。
  本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共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内蒙古中心主办,内蒙古信用促进会承办。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促进会会长魏晓明表示,此次信用事件发布活动呈现出“选定程序严格、事件类型丰富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这三个显著特点。

(赵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