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考核组对森工集团201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02.04.2015  17:52

4月1日上午,自治区国资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成的考核组在牙克石组织召开森工集团(林管局)综合考核会议,对森工集团(林管局)2014年度经营业绩、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三位一体”同步考核。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光炯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国资委驻森工集团监事会主席姜明晓以及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森工集团董事长、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书记张学勤代表森工集团(林管局)党政领导班子就2014年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森工集团总经理、林管局局长巴树桓就森工集团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森工集团(林管局)党政领导陈佰山、郭燕吉、白俊山、赵宝军、韩锡波、徐鹤忠、田凤奇、娄伯君、宋秉杰、曹起武、宋德才、周艳昌、张小平、孔令光、哈斯、李国英、段英出席会议。

赵光炯在讲话中指出,考核工作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关键环节、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引领,必须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大势,进一步找准定位,不断开拓创新,提升考核工作水平。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变化,进一步增强业绩考核的科学性;积极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进一步增强考核的导向性;积极适应国资国企改革的攻坚任务,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自治区国资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已组织实施了三个任期10个年度的考核工作。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表明,考核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是试行分类考核的第一年,也是第四任期承上启下的年度,因此,2014年考核工作既要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又要融入分类考核新精神。今年采取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履职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步进行的“三位一体”考核方式,按照企业负责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核实确认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地检查等程序进行。考核工作完成后,国资委会及时向企业反馈考核结果,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考核情况。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提升,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赵光炯在综合考核会议上还着重对落实“两个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他首先对中纪委、自治区纪委近期通报的1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进行说明。他要求,森工集团(林管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反腐的指示要求,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深化国有企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强化企业管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扎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上,张学勤从2014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01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张学勤指出,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林区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全区国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林区“3598”发展战略,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取得了经济稳中有进、转型提质增速、生态持续向好、民生不断改善的良好业绩,实现了林区创新发展、转型崛起、富民兴林的阶段性目标。张学勤要求,林区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吸取各类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自觉筑牢反腐倡廉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巴树桓从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营成果形成要素分析、完成考核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

      会上,与会人员还对森工集团(林管局)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考核组还进行了考核个别谈话,倾听企业各类岗位人员意见和建议,掌握总体经营情况。考核组还深入到基层各单位进行延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