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06.05.2015  19:30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六五”普法的检查验收之年。2015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2015年工作思路》的要求,创新方法、丰富载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阿拉善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开创我局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以“法在身边  法治北疆”为主题、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 以“法在身边  法治北疆”为主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盟进程中谋划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通过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治集中宣传日、就业招聘会、报纸、广播、网络微信平台等方式重点宣传法律法规、维权渠道、维权方式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二是通过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改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靠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巩固改革成果,为打造祖国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

(二)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

一是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心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以宣传和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企业活动,真正达到将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依法管理、合规经营、效益考核之中。

二是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借助街道社区的宣传平台,采用联合开展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三是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结合综治维稳工作,在机关内部开展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坚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社会治安、信访、民族宗教等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年活动,深入排查化解我局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隐患,确保矛盾化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四是依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进城农民工依法维权等难点、热点问题,把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载体,深入定点扶贫嘎查等联系点,开展送法下乡和农牧民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将普法宣传入村入户入人心。

五是结合人社工作特点,以阿拉善盟职业技术学院为重点,积极宣传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政策法规,以提升学生未来就业的法律意识。同时,着力发挥学生群体的传播、辐射效应,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六是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将公务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在职培训课程之中,以集中轮训、专题报告、举办讲座、网络培训、以考促学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使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到实处。

(三)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抓手,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抓好本部门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要主动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面向管理对象、面向社会的对外宣传工作责任,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项普法任务。

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报告制。制定部门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安排和联系人,并报送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集中宣传与自主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重大节日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集中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主题活动。在自主宣传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完成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对外宣传任务,切实承担起自己肩负的社会普法责任。

(四)以法治文化阵地为建设重点,积极配合普法领导小组落实好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 (即编印3种法律知识读本、建成30个规范的法治文化宣传广场、在图书馆建设30个法治图书阅览室、建立300条法治文化长廊、建立300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招募30000名普法宣传志愿者)利用“6个3”普法工程的平台,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认真落实四个结合的工作原则,筑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基础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相结合原则。

一是围绕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紧紧围绕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大局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8337”发展思路,结合我盟实际,大力学习宣传改善民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宣传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方式方法,从加强劳动监察力度、严格信访程序、提高信访事件处理率、加强劳动仲裁调解力度等方面入手,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原则

一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执法、法律服务等环节,通过执法公开,逐步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履职、公平裁决,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履职事项和仲裁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有针对性的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促进办案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共同学法遵法,实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的双赢。

(三)坚持普法工作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原则

一是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引导公职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在全系统开展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大学习活动,形成学法辩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用法律的权威增强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阿拉善”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坚持普法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单位、各科室要紧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适应新形式、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组织各种普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推动全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文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把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深化文明行业创建。

三、落实学法用法,坚持学用结合,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继续完善学法制度。以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学习重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

    (二)继续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宣传工作。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继续组织全系统各部门开展专业法学习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抓好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通过不断学习,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理清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开展。

      (三)组织专项考试和知识竞赛。

一是在全系统组织专业法培训,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法为主要内容,兼顾《宪法》、综治、维稳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考试,各单位须保证本单位公职人员的参考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年内由我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工会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采取机关和各二级单位组队,现场竞答的方式进行,并对优胜者给予奖励,通过竞赛的准备和竞答过程,强化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调动积极性,为“六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畅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理论研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