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来明副厅长率队考核呼和浩特市2015年度消防工作

06.01.2016  11:39

            按照自治区政府和防火委统一部署,1月5日,由自治区公安厅王来明副厅长为组长、消防总队王晋忠副总队长为副组长及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和消防总队业务处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第二考评组,深入呼和浩特市对201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1月5日上午,考评组在呼和浩特市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考评验收会议,考评组全体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瑞,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康志强、政委白爱民,市防火委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王晋忠副总队长主持。
            会上,王来明副厅长首先就此次考评验收工作进行说明,王来明副厅长指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既是对各地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检验,也是为国务院考评验收自治区工作“打前站”。既要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消防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还要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被考核单位的消防工作做出客观评价。王来明副厅长强调,此次考评验收与以往相比有四各方面的特点,一是在考评结构上,突出了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考评,减少了对软件资料的考评,增加了硬件设施的考评。二是在考评内容上,除了年初责任状明确的内容外,又增加了国务院考评验收和公安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的各项任务,既是为迎接国考做准备,也是为了进一步督促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在考评方法上,考虑到我区部分地方点多、线长及交通不便等客观因素,对于所在地较远的采用3D图传远程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在赋分权重上,加大了对消防规划、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器材装备、市政消防水源、多种形式消防队等消防基础建设的分值,这些硬件建设任务占到总分的55%  ,同时,对于建设任务多、完成效果好的还有奖励分值,激励各地加大投入,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就考评验收工作,王来明副厅长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自治区防火委来讲,考评是载体和抓手;对被考核单位来讲,考评是指挥棒和方向标,关系着每个单位的成绩与荣誉。所以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此次考核验收,积极配合,准备好相关工作,绝不能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要切实通过这次考评验收,查漏补缺,扬长避短。二要强化沟通、共同提高。从一定程度上讲,考评验收工作是双向的,既是对被考核单位的一次考核,也是对考核组成员的一次检验。所以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一定要加强沟通协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反应工作成绩,确保考核不走样、不变形、不打折,切实考出成绩、考出经验、考出士气。三要遵章守纪,接受监督。考核组要讲原则、讲纪律、讲廉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务实、廉政,要接受被考核单位的监督。
            李志斌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考评组汇报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李志斌副市长在汇报中指出: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正确领导和公安厅消防总队的具体指导下,呼和浩特市政府在“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夯实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提升了社会火灾抗御能力,在今年全国各地频发大火,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基本实现了“三个不发生”的目标。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力推动消防责任落实。市政府结合自治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和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形成2份《关于呼和浩特市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报告》,梳理了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多、消防车辆装备层次低、重大火灾危险源分布广等影响和制约首府消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提高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安全严峻形势的认识。年初,全市各级政府逐级签订消防责任状,确保了消防工作的贯彻落实。继续以防火委联席会议为平台,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二十横二十纵”工作机制,扭转了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开创了“政府主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部门监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二是坚持铁腕除患,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2015年,呼和浩特市先后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演艺场所、“商贸、批发市场”、养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劳动密集型企业等17次专项行动。市防火委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均能主动在行业系统内进行排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形成了行业系统自上而下的整治压力,及时消除了各类火灾隐患。市政府牵头,组织城乡建设委、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研究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实现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行政审批与消防技术审查检测分离,消防行政审批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结。三是坚持固本强基,部队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各地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2015年消防整体地方业务经费5100.3万元。新配消防车6台,还有10台正在采购中;投入资金549.2万元,新购器材装备5863件套;为消防部队新增泡沫灭火药剂100吨,干粉灭火药剂10吨。按照年初自治区责任状要求,2015年市政消火栓新建任务为1200个,截止目前,共新建市政消火栓1514个,超额完成了314个。呼和浩特市首次推出多部门对消火栓投入使用前后的联合验收、督察机制,彻底解决了消火栓建设、使用不对接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建成简易消防设施试点226个。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3支政府专职队建成投入执勤,并超额招录了12名合同制专职队员,同时加快推进8个全国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和9个志愿消防队的建设工作。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政府下发《呼和浩特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和防火委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并提前印发《关于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坚决实现“三个不发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整理出10大类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形成全市2015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创新形式推动1864家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投入139万元责成消防部门委托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制定呼和浩特市消防专项规划;在赛罕区率先完成“微型站”试点建设工作,并召开推进现场会,目前已建“微型站”481个,完成56%的建设任务,冬防结束前能完成100%的建设任务,并达到“联勤联动”要求;加大了区域联防试点工作,目前已建成14个试点,正在建设的12个。五是坚持为民惠民,进一步增强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以消防部门为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在市级各类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实现了报纸有专栏、电视有报道、广播有专题的目标。依托“二十横二十纵”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纲要》推进落实。组织开展以“‘草原119’情系万家平安行”为主题的“面对面”消防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宣传、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宣传“进军训”、“中蒙博览会”消防宣传、“119”消防宣传月主题宣传、重要节日节点消防宣传、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市户外宣传媒介分布广、数量多的优势,依托户外固定宣传和多媒体公益宣传“两个阵地”,打造成以“”促宣、多“”联动、全“”覆盖的消防宣传网络,并不断加大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六是坚持防消结合,着力提升消防部队战斗力。研究制定并推广了20套攻坚班安全前置组合训练操法,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灭火救援需求评估,部署开展实战“演练月”活动,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2579次,开展跨区域增援和拉动2次,修订重点单位预案2225家次,全面提升部队战斗力。投入330余万元对119接处警系统进行升级,购置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完善指挥中心图像、语音综合集成建设,配备全勤指挥部卫星电话、GPS导航定位等通信设备,配备执勤车辆车载台、对讲机、3G单兵图传等通信设备,全面提升通讯保障水平。圆满完成了“1.25”玉泉区美通、“4.18”赛罕区中环光伏、“6.8”土左旗同惠工贸、“7.11”丰瑞公园天然气泄漏等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处置任务和“9.3”安保、中蒙博览会消防安保等保卫任务。
            会后,考评验收组分两组开展考评验收工作。各组分别查阅了相关资料,实地抽查了消防规划、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查看了乡镇、街道、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情况;查看了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查看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目前,考评验收组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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