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召开2016年度盟市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述职述廉评议会议

21.01.2017  00:39

 

  1月19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述廉,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领导现场指导,6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打分。会上,各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就履职尽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小黑河、保安沼地区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不进行现场述职) 

 

 

  据了解,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是最高检确定的一项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的长效机制,旨在进一步强化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的管理和监督。开展述职点评工作始于2014年,已经连续开展三年。今年的盟市检察(分)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述廉与往年有很大不同,本次述职述廉必须全程配合PPT进行,并且每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 

 

 

 

 

  每名检察长述职述廉后,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岳世光、政治部主任王志强分别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工作方面进行点评,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在内的与会人员现场填写民主测评表,对进行汇报的13个盟市检察(分)院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副检察长简小文、郑锦春、杨卫平、云晓,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自治区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会。述职评议以两级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盟市地区院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在本院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