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2015年度集中审批服务和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2.01.2016  17:01

市考核组:

按照《2015年集中审批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方案》(呼考办发[201513号])的要求,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中审批服务工作

(一)职能、场所和人员“三集中”情况

按照“审批职能集中、审批场所集中、审批人员集中”的要求,目前,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并设副主任1名(正科级),工作人员一名,人员党团组织关系已转到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

我局现共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对外劳务经营资格审批;服务事项2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石油 成品油仓储、零售(加油站)经营资格初审(转报)。

其中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审批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批准审批事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分级审批、下发和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内政发[2014]58号)文件要求,下放审批权限至各盟市商务主管部门实施,目前,两项审批业务正在等待商务部批复同意后,即可承接办理。其他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正常办理。

(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目前,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内容、要件、程序、时限等,均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做到审批、核准的全透明度。2015年,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共计366项,其中:新设外商投资企业事项9项、企业变更事项21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335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项1项。

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的通知》要求,审批、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录入审批管理系统,并全部加盖审批专用章出具受理、办结通知书。全年未出现审批专用章挪用现象,未发生办件超时、被投诉、通报事件。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继续通过网上公布和印刷告知单,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应交材料、审批依据、审批流程、材料格式规范等要素向社会公开,做到了商务审批事项公开、透明,方便了办事企业和个人。 

二是进一步严格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根据审批事项的需要,我们对审批事项制定了严谨的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办结时限,而且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做到了即到即受理,即审批即发证,无超时现象的发生。所有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平均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结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缩减至2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缩短了60%;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取消了“现场勘查”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减至1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缩短了35%。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和办事者提供满意服务,我们认真落实窗口“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管理制度,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当场受理并办结;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应具备的所有材料和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努力为办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四是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我局承担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已变更为“联合年报”,即将年度检查制变更为年度报告制,相应取消了纸质资料报送、盖章确认等环节,简化了年审程序、缩短了审核时限,避免了企业年审人员往返“跑路”的过程。

今年,我局审批办工作人员获得政务中心季度服务标兵3人次。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5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领导协同抓,各部门切实履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包括《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并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开,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内容,拓宽渠道,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信息公开和采用情况。截止11月底,我局向自治区商务厅、呼市市委、市政府、呼市日报社等12个部门、媒体分别报送商务信息200余条;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共采用信息100余条,自治区网站采用报送信息20条;在呼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业务信息及旗县区商务动态信息共380余条;在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之窗发布信息1680余条;市委办公厅(《每日报》)共采用信息60余条;呼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共采用信息68条。在《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日报》共刊发各类新闻90余条;市政府办公厅第三季度信息通报中,我局在全市各委办局排名中位列前四名。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参加呼市电台“政风行风”节目1次,“在线访谈”节目5次。内容分别为《2015年我市全面推进商务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我市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情况》、《呼和浩特市“向北开放”工作开展情况》、《呼和浩特市“十个全覆盖”便民连锁超市建设情况》、《2015年全市商务工作总结及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同时,开通了新浪、新华、腾讯、人民四个微薄,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70余条;手机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

三是刊发商务动态。全年共刊发12期商务动态,信息量120余条,详尽的记录及宣传了我局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文件及互联网信息保密审查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我局文件流转签发,严格按照文件保密审查流程进行,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终审后,方可公开。二是做好保密工作的贯彻和落实,积极配合各级安全保密部门对各机关各科室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杜绝失泄事件发生。三是根据形势发展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信息与网络安全保密制度及时进行完善和更新,严格上网信息的审核把关,做到“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基础性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按照要求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查询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记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目前,我局还未接到有关申请。

(五)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梳理、审核、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法规、现行有效文件、行政行为、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了“三公经费”公开、全年三公经费共计8万元。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为方便公众查询公开信息,我局采取月报制,每月的25日,为信息报送日,将可公开的正式文件报送至市政务中心、图书馆、档案局。全年我局共发文327份,上报现行有效文件50个,并对上报文件整理归档、备查。

总之,一年来,我局集中审批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仍有差距。在集中审批服务工作方面,要继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继续做好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审批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批准审批承接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同时,办好本局门户网站,适时更新改版充实信息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认可度。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集中审批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