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力争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28.12.2015  12:1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了解到,内蒙古将从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改进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监管执法保障等方面发力,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标准化管理,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风险管理,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解决多头执法和多层重复执法问题,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管,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金融服务、网络信息、电子商务、房地产等领域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意见任务分工要求,抓紧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实化细化落实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自治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