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做好七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2016年扶贫攻坚

01.03.2016  18:57

鄂伦春旗做好七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2016年扶贫攻坚

 

一是做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积极与农业银行协调,争取适当放宽贫困户贷款额度和条件,主要扶持贫困村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猎户、农猎民专业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完成全年发放4亿元“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目标。同时,做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贴息和贷款收回工作,确保贫困户及时得到贴息资金,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力度。 健全扶贫开发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各级媒体合作,宣传最新扶贫工作动态,选择部分做得好、有成效的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选树典型工作。

三是积极实施旅游扶贫工程。 以增强自治旗发展内生动力为根本,以增加贫困农猎民就业、增收为目标,立足全旗资源优势,积极与旅游部门协调合作,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生态休闲旅游、乡村体验旅游,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推动地区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四是狠抓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落实与管理。 要按照“项目跟着资金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和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各类涉农资金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捆起来集中使用,以充分发挥整体效益,要突出重点,严格资金投向。

五是认真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项目。 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扶持”的要求,落实好2015年度项目的实施及验收工作,使项目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并且实现贫困人口收益最大化。引导、指导2016年项目要严格按程序、要求、实施内容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并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六是加大农猎民和驻村干部培训力度。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对扶贫系统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理想信念教育、扶贫政策法规、扶贫业务、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扶贫干部队伍。与组织、人社、农牧部门沟通配合,举办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种养业大户能人、涉农涉牧类小微企业主、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培,通过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经验,督促工作。

七是全力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会等单位组织动员优势,依托群团组织,扩大扶贫范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和各界人士捐助款物,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的信息服务、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内蒙古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