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5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召开
2015年2月6日,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许宏智主持会议,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作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报告。
刘新乐副主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4年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谐稳定。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语文政策,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蒙古语文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领导,不断开创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8337”发展思路,以筹备召开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为主线,以推动重点工作为突破口,在筹备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舆论宣传、城市民族工作、民族经济工作、民族社会事业、涉及民族因素矛盾隐患排解、宗教事务管理、蒙古语文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十个方面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可喜成绩。
会议明确了2015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7项重点任务。全区民族工作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加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全区民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努力推动我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各盟市分管民族工作的副盟(市)长,民委主任、分管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工作的副主任,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市长、民族局局长,“三少”民族自治旗分管民族工作的副旗长、民宗局局长。自治区民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人大民侨外委、自治区政协民宗委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参加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的各旗(县、市、区)的民宗局局长列席了会议。
会后,举办了为期2天的全区民委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邀请国家民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就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和专题辅导,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