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印发2017年渔业工作要点

09.03.2017  01:02

  为抓好2017年渔业工作,自治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17年渔业工作要点。要求全区渔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的发展方针,以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一是突出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抓好《养殖水域滩涂》编制工作,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旗、县)建设,抓好宜渔盐碱地开发和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

  二是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力度,严格控制捕捞生产,强化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积极推进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和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三是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三品一标”水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加大产地水产品抽检力度。

  四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大力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风情的集文化宣传、科技展示、餐饮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休闲渔业,创新冬捕节的形式,丰富城郊休闲渔业的内容,继续开展农业部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

  五是强化渔政管理。加大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禁渔管理,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渔船、 “绝户网”、电毒炸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渔政队伍,继续开展文明执法窗口创建工作。

  六是构建平安渔业。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督查、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渔船管理,强化船员培训,开展“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