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环境状况:内蒙古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04.06.2015  11:34
      昨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4年全区环境状况、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以来环境监察工作情况以及处罚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15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安排等内容进行新闻发布。

        内蒙古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介绍,2014年。据全区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呼和浩特、 包头赤峰鄂尔多斯 4个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空气质量全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68.8%,超标天数中,轻度污染占25.2%,中度污染占4.1%,重度污染占1.4%,严重污染占0.6%,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细颗粒物,分别占超标天数的57.0%和28.4%。其他仍执行旧标准的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4.7%。全区有16个城市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包括12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和满洲里、二连浩特、牙克石、阿尔山4个县级市。

        同时,全区河流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磷。此外,2014年,全区13个城市共监测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59个。74个旗县共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35个,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各城市中,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海、鄂尔多斯、乌兰察布、 巴彦淖尔 和乌兰浩特8个城市的水源地取水水质全部达标; 通辽呼伦贝尔 、满洲里和锡林浩特市全部超标;巴彦浩特达标率45.9%,超标指标有铁、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和氯化物。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环境信息公开4个配套办法实施的第一年。2015年以来,全区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次,实施行政处罚561件,处罚金额共计4636.50万元人民币。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9件,罚款总金额5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