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结果的公示
07.03.2017 11:33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内农机鉴发[201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工作方案》(内农机鉴发[2016]22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牧业机械产品选型鉴定,15家企业生产的23个产品(见附件)通过选型鉴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5日)。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1-4312210
传 真:0471-4312210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7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7.03.2017 11:3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