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2016年第一季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12.03.2016  14:09

  一、城乡低保。按照低保对象综合认定体系,坚持民主评议评审、长期公示、双向承诺制度、社会化发放资金“四项制度”,保证政策透明;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低保待遇定期审批审验、低保对象分类动态管理、低保工作考核监查“四大机制”,保证工作运行;实行办公专门化、自动化、档案规范化、相关措施配套化“四化”标准,保证管理规范。2016年一季度,共对2917人次发放122.07万元低保金。

  二、特困人员供养。2016年,二连浩特市全面实现特困人员城乡一体化供养标准,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将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000元/人·月和1600元/人·月,与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一致,新标准将于4月份实施并补发前3个月的差额。2016年一季度,为7名五保对象发放补助资金3.4万元;为4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2.46万元;为12名三无人员发放补助资金4.68万元。

  三、医疗救助。为实行“资助参合参保、资助参加商业保险、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有效衔接的救助体系,补齐短板,与二连浩特市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信息共享,监管一致,结算同步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6年一季度,为24名救助对象发放15.15万元救助金;全额资助牧区低保、五保对象207人参加新农合2.48万元;合计17.63万元。

  四、临时救助。为扩大救助政策覆盖面,特别是把市内蒙、俄等国居民纳入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有效解决因患危重病、因子女就学、因火灾等各种临时性、突发性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根据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具体情况,对救助对象实行一事一审批,给予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救助。2016年一季度,为46人发放8.71万元救助金。

  五、灾害救助。指定专人与气象、防汛、农牧、地震等部门共享相关数据信息,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实时报送自然灾害情况,采取定期和适时深入到农牧区了解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截止2016年2月底,为130人发放春荒冬令救助款13万元。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