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标准化院顺利完成2017年第四季度我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14.12.2017  19:28


  2017年10月-11月,内蒙古标准化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对随机选取的5个盟市(包头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和销售供应方的商品条码进行了综合质量监督抽查。协同当地质监局、工商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大生产企业的成品库房联合抽查。此次抽查包括医疗器械、医药品、农畜产品、日化用品、食品等,涉及25个企业50个批次,顺利完成第四季度我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内蒙古标准化院协同盟市局对当地各大中型超市销售卖场进行了商品条码检查,涉及食品饮料、酒类、玩具、文具、家庭日用品、洗化用品及母婴用品等民生用品。 工作人员还向商家宣传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引导销售方利用商品条码管理进货、销售等。针对覆盖商品条码、冒用条码和使用“过期条码”的情况,当地局对商品条码应用方面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改进,并提出整改要求。

  本次联合市场检查、抽查工作效果显著,规范了生产企业及市场条码质量,推动了全区商品条码的应用,为今后合力监管商品条码应用提升产品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赵兴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