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安排部署全区妇联系统2014年维权工作

20.11.2014  20:40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要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要多抓不可替代的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2014年,全区妇联系统维权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平安内蒙古、法制内蒙古建设的大局,以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妇女儿童维权服务能力为目标,以社区和家庭领域为工作着力点,推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部门合作、社会联动的维权工作机制,打造访、信、电、网多层面、立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集宣传、调研、培训、咨询、调解、救助为一体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模式,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新形势下,推动我区妇女儿童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发挥积极作用。

      一要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 推动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专题督查和执法检查、执法调研。2014年,自治区妇联拟与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高院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发文,推动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应当事人申请,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及时作出人身保护的裁定,加大对家暴受害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和加害人的惩戒力度。

      二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社会联动的维权工作机制。 继续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定期通报、合作调研、联合出台政策措施、协同开展活动等工作机制,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反拐、禁毒、防艾、反邪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合力。探索研究加强部门之间的深层合作,努力开辟新的领域、新的项目、新的合作机制,加大新闻宣传的力度,通过总结典型、推广经验,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水平和成效。2014年,自治区妇联拟开展全区第三届妇女儿童维权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宣传月、“6·26”禁毒日、“12·1”防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家、送法进牧区等普法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创新载体和方法,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禁毒、防艾、防拐等“五防”“五无”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以“法律温暖,家庭幸福”为主题,重点开展了普法宣传和为基层妇女做好维权服务。自治区妇联和内蒙古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联合启动了“幸福人生、幸福家庭导航”项目“幸福讲堂”,“三八”节前夕在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为女性涉毒人员举办了第一讲—幸福人生导航、心理健康讲座。实施平安家庭创建“双百佳”示范工程,拟用两年时间培树100个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村嘎查)、100户示范家庭,立足妇女和家庭需求开展特色创建活动,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在社区以婚姻家庭为重点参与大调解,以家庭平安幸福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四要进一步加强维权能力建设。 积极适应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发挥好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干预服务、心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汲取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努力争取承接政府部门相关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广泛争取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进一步扶持内蒙古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新兴社会组织,加强对各级维权志愿者队伍的支持、引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培训,在妇女法律、心理以及婚姻家庭关系、亲子关系调适与疏导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更便捷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与在线服务,开展更务实的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更有效的社会公益事业宣传,加强与区内外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使妇女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更适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需求,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平安内蒙古和法制内蒙古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