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始审核发放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19.10.2015  16:48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公告 ,我区各盟市于今年9月开始受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此次报废汽车获得的补贴,主要针对的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半挂牵引车和重型、中型载货车。与去年相比,政策主要内容有以下变化:增加了报废汽车的类型,今年新增“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半挂牵引车和重型、中型载货车”;免除了需购买新车的前置条件;补贴标准由每辆车补贴1.8万元改为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万元,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万元。截止目前,我区已受理补贴车辆45辆,补贴资金78.5万元,其中:重型载货车25辆,补贴资金45万元;中型载货车5辆,补贴资金6.5万元;半挂牵引车15辆、补贴资金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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