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跃动的文化音符—2015年自治区文化厅推动文化建设工作综述

31.12.2015  11:46
 

2015年,自治区文化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打造祖国北疆文化繁荣亮丽风景线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呈现新面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大量涌现

一年来,自治区文化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按照“规划一批、扶持一批、推出一批”政策,推出《尹湛纳希》、《我的贝勒格人生》、《北梁人家》等一批优秀新剧目。创排的民族歌舞情景剧《草原上的乌兰牧骑》在京汇报演出获得了圆满成功。制定出台了《全区舞台艺2015——2017年创作规划》,下发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向社会力量征集优秀舞台剧本的通知》,目前已投入80万元,完成了第一次项目开标。

持续推进“深扎”活动。设立了艺术创作采风基地,部署“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结对子、种文化”等活动。全区乌兰牧骑深入基层,提炼艺术创作,掀起了“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演出、宣传、辅导、服务热潮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高潮。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全区三级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7000余场。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启动了2015“春节演出季”活动,推出了22场惠民演出。

充分挖掘和展示内蒙古特色文化,繁荣戏剧舞台艺术。举办了全区蒙古语和汉语小戏小品比赛,一批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宁城乌兰牧骑评剧《烽火宁城》和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漫瀚剧《凤祥楼》参加了全国“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优秀剧目巡演”活动,受到社会各界认可。

完成了对外文化交流及演出活动,提升了草原文化影响力。截至目前,共进行了25场国内外交流演出。12台剧目参加了“草原文化节”展演。对《千古马颂》进行了改版升级, 共演出87场,其中惠民演出20场,观众近10万人次。

加强培训、评估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全年共举办3次培训,有350余人参加,增强了基层文艺创作能力。开展了全区第六次乌兰牧骑评估工作,奠定了乌兰牧骑的进一步发展基础。《我的贝勒格人生》等15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资助总额2215万元。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自治区文化厅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广大农村牧区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和“十个全覆盖”工程。文化基础设施续建项目20个,现累计完成投资6.48亿元。借自治区“十个全覆盖”东风,完成4688个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发任务,占总任务的 97.7%,其余均进入采购程序。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在通辽市召开现场会议,推广我区经验。

继续开展公共文化评选创优活动。圆满完成全区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工作;评选命名了2013-2014年度成绩突出的基层十佳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户(大院);内蒙古图书馆馆长李晓秋被评为“2015中国图书馆10大榜样人物”,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综合文化站被命名为“2015全国优秀文化站”。推进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呼和浩特市入选第三批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

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惠民取得新进展。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投入3500万元,建设219个一级数字加油站,700个移动数字加油站,受益人群共达200多万人。“彩云服务” 成为一项重大创新项目,“你阅读,我买单”的图书借阅模式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得到了中央、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举办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推动“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使文化的种子在偏远地区开花结果。组织4支队伍参加全国社会文化比赛并获得各级奖项,彰显了草原文艺的实力,展示了草原文化的魅力。

节庆活动、主题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区现有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包头鹿城文化节、额济纳胡杨节等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节庆文化活动166个。这些文化节庆活动,一方面推出了优秀文艺作品、活化了文脉传承,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一方面使文化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守好先人留下的“宝贝

内蒙古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草原先民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留下无数文化瑰宝。这些瑰宝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自治区文化厅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使其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刘延东副总理关于长城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自治区召开了全区长城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区长城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管理人员培训班,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主席预备费列支1000万元作为2105年长城保护专项经费。从2016年起,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设立自治区长城保护管理机构和长城保护基金。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开展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工作。举办了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文物展览,把万里茶道文物保护列入文物工作重点,确定了我区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的节点城市。发布了联合考古10年取得的重要成果:10年来,中蒙联合考古队足迹遍布蒙古国12个省市,总行程约2.5万公里,共调查各类遗址150余处。专家认为,蒙古高原各个历史时期的考古发现与丝绸之路有着重要关联。

文物考古取得了突出成绩。“蒙古族源”工程考古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陈巴尔虎旗岗噶墓地被列为我国重要的六大考古新成果;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伊和淖尔鲜卑墓群入选“201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这些考古新发现,为我区考古研究等提供了更为详实的实证资料,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研究的空白。

做好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申报、立法执法、安全保卫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申报项目获批59项,申请到资金2.3亿多元;会同锡林郭勒盟开展了《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会同住建厅制定颁发了《关于全区传统村落建筑评审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了《血沃草原--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型文物展览》、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条例》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工作,建立了3个培训基地,举办和协办了3期培训;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启动了全区智慧博物馆建设。

推进了“非遗”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双百工程”和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已经完成31个项目的采录工作;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申报乌兰察布市隆盛庄为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蒙汉文手机平台的开发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蒙古族长调风格区及其典型曲目》的编撰工作,完成了《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与《普查试点集》的蒙文翻译及审稿等工作;举办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 开展了全区“中国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了“千校万户”实施进度和传承队伍建设。

不断激活文化创造力和活力

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自治区文化厅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自治区文化厅制定了《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举办了第二届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系列主题活动,成功签约15个项目,项目总投资232亿元。

推动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呼伦贝尔中俄蒙文化产业园等7个项目获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内蒙古民隆文化产业园等3个项目获得国家文化产业特色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将《千古马颂》、《马可波罗传奇》等项目确定为年度重点文化创意项目。

加快文化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建设。评审了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在推动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上示范作用明显。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举办了“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工艺美术创新作品大赛”,共有209家企业的209件精美文化创新产品参加了评奖活动。同时,发挥政银合作平台作用。截至目前,有25家文化企业获得银行贷款26.7亿元。

以市场为载体,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力。组织20家企业参加了深圳文博会,成功签约119项,合作金额2.45亿元,现场销售额近5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使草原文化创意产品成为文博会“主角”。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提升内蒙古文化新高度

文化引领时代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自治区文化厅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继续推动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及全区艺术院团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目前,剧院艺术创作生产实行了项目制改革,效果良好。打破了行政级别、职位、职称等界限,使真正有能力担负起重任的“能人”走上艺术生产管理舞台,同时,形成了若干个工种齐备、合作良好的项目运作团队,通过竞争促进了团队建设和磨合,形成了更加优化的创作生产机制。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自治区文化厅制定了《2015年文化厅改革工作要点》,建立了《文化厅2015年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台账》。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分别召开了全区改革试点地区、单位推进会和经验成果交流会,对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进行专项指导、验收和总结。有序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文化厅负责的7项改革任务均制定了方案,其中2项已经自治区深改组通过,4项已经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通过,1项于2017年完成。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内蒙古博物院等9家公益性单位均已成立了理事会,并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完善综合文化行政责任主体。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切实营造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市场秩序。扎实推进“文化市场北疆稳定工程”,共派出11个检查组,对10个盟市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察。全面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区三级全面上线应用平台的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举办了全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培训班,指导盟市做好下放的8项审批项目的衔接。   

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让世界倾听内蒙古声音

自治区文化厅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促进文化相互借鉴,增强草原文化在国内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让草原文化的声音唱响国内外舞台。

按照“向北开发”发展战略,推进与俄蒙文化交流工作。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和蒙古国进行文化交流的意见》,旨在建立我区与俄蒙文化交流长效机制、打造中俄蒙文化交流品牌、深入开展各领域合作。

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在丹麦举办了“美丽的草原我的家”——“丹麦·中国内蒙古文化周”活动。派团赴泰国参加了2015“欢乐春节”活动,赴非洲进行了访问演出活动,选派21人赴英国参加文化产业创意设计培训班学习。全年共派出30个团组、239人次,赴17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文化交流活动。同时,积极开展“请进来”的交流方式,1年来,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29名文化艺术工作者来我区进行文化交流。圆满接待了第三届驻华外交官“文化中国行”内蒙古文化之旅活动,20余名驻中国大使及参赞来访,进一步提升草原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了世界各国对内蒙古的进一步了解和认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