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近3年通过驾考 因容留吸毒无法领证
历经近3年,市民刘某终于把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4个考试科目考完了,就等着领证了。可由于他今年有一起吸毒案被记录在公安信息系统,领驾驶证的事儿泡了汤。
12月4日,正在兴奋地等待驾校通知领驾证的刘某接到了驾校的电话:“你名下有条不良记录,市驾考中心不给你发证。”
为了弄清原委,刘某来到市驾考中心探究原因。原来,今年6月份,刘某曾经因容留朋友在家中吸毒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正在取保候审中。而这次违法记录,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上传到了公安部门的共享系统中,因此刘某在驾驶证领取的复核程序中系统提示有不良记录,不能按照正常程序领取到驾驶证。
“我是2012年六七月份到驾校报名的,一直拖到今年10月才把4个科目考完,可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刘某悔恨地说。
记者向市驾考中心咨询得知,目前我市机动车驾驶证报考审核,制证全部由驾考中心统一制证颁发。在学员考试报名时,驾考中心会进行报名审查,有不良记录的学员学习资格将被取消,在最后科目四的安全文明驾驶考完后,还会进行复核。在这两个程序中,都会将不符合驾驶证考取和申领条件的学员剔除。如果公安机关的相关信息上传及时,学员在进行科目考试时,系统中便会出现“不良记录”的相关信息,从而停止其继续考试,即使系统录入的信息较晚,学员已经领到了驾驶证,也会给予注销处理。
2012年,刘某在报名时还未发生违法行为,因此能够顺利报名进行考试。而在今年各科目考试结束后,在驾考中心进行复核时,系统中出现了公安部门标注的涉毒不良记录,按照规定是不能颁发驾驶证的。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而在规定期限结束后,相关人员持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戒除毒瘾满3年证明”,可到当地驾考中心重新报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