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突出谱新篇协调发展奏华章2015年阿拉善盟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回眸

01.02.2016  16:52

              2015年,阿拉善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职,统筹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深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显著,用务实创新的铿锵步伐交出一份亮点纷呈、群众点赞的答卷。

一、围绕中心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作为

              2015年,阿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亮点,创新载体,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画上了完美的句号。一年来,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自治区司法厅“6个3”普法项目,共建立法治广场4个、法治长廊3个、法治文化街4条,法治教育基地8个、法治图书阅览室4个,建立普法大讲堂126个、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275支1000余人,实现了法治图书角在嘎查社区的全覆盖。结合全盟科学发展隐患排查化解年活动,创造性地开展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了全盟“法律进企业”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宣讲组,先后深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旗重大企业,举办新环保法和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对增强企业法治意识、推到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联合盟委宣传部政法委、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盟群众艺术馆等单位举办了法治阿拉善普法展,全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心学校近万名干部群众参观了展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规范管理  社区矫正建设稳步推进

              2015年,阿盟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盟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849人,累计解除矫正712人,在册服刑人员137人,累计重新犯罪率均处于全区最低水平。盟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抓好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装备保障和信息化应用等基础工作的同时,不断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各项工作均实现了新的突破。建立了《阿拉善盟司法局社区矫正特种专用车执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阿拉善盟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制度办法,使社区矫正工作从管理者到监管对象,从日常工作到设备管理使用等每一环节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有章可循。建立了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之间的长效协作机制,与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旗人民法院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室的通知》。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工作室,改变原有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使法律文书传递从“法院—司法局—各司法所”的三站式路径简化为“一站式”服务,大大缩短了文书传递时间,将交付执行关口前移,确保接受矫正人员和法律文书两到位,实现了全盟社区矫正工作在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间的无缝衔接。

三、便民利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成效

              2015年,阿拉善盟司法局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为抓手,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力,建立了盟、旗、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法律顾问制度,使各级政府决策有了法律指导。首家社区法务室在紫苑华亭社区的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的延伸。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使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投入运行,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新招录的专业人才,蒙汉双语搭配12小时值班,极大地满足了城乡居民法律诉求。

四、创新管理  特殊人员生活有保障

              2015年,协调盟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阿拉善盟刑满释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按照救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等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经过个人申请、苏木镇(街道办)司法所、民政部门和嘎查(社区)入户核查、审批等程序后,采取一次性发放的办法执行。具有阿拉善盟户籍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30天内持四项“证明”,即:监狱刑满释放证明、户籍证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证明、保障金发放证明,就可到所在旗、区民政部门领取刑满释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各旗(区)根据自身情况,通过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廉租房、临时救助金、建立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等措施,有效地解决了特殊人员的生活困难,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减少了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