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多措并举开展中秋和国庆期间廉洁自律教育

19.09.2016  19:42

  在2016年中秋、国庆两大节日到来之际,自治区工商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提醒引导他们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借节日之机改头换面反弹回潮,筑牢节日期间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武来才于9月14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的通知》精神,提醒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不得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和其他形式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 二是 利用12315短信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节日提示,提醒他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是 转发了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关于强化责任落实营造中秋、国庆良好节日氛围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强化责任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教育,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四是 公布了廉政举报电话,强调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刘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