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告监管培训班暨整治固定印刷品户外广告专项行动汇报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19.12.2016  22:34

      12月9日至11日,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培训班暨整治固定印刷品户外广告专项行动汇报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工商局广告处、稽查执法局、广告监测中心全体人员和14个盟市及所属旗县分管广告工作的负责人和广告科(股)长计124人参加了培训。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吕新生参加并作重要讲话。此次培训特邀中央财经大学刘双舟教授、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水志东调研员就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授课。期间,召开了固定形式印刷品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汇报会,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赤峰、鄂尔多斯市广告科长分别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广告处还与各盟市广告科长进行了座谈,广泛征求做好广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吕新生总会计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 全区各级广告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89号令《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对辖区内媒体广告发布许可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好换发证工作。 二是 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大对传统媒体的监管力度,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三是 深入学习研究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加强主动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探索构建网络监测+案件查处+定期反馈的互联网广告监管模式。 四是 广告监测工作要有新面貌新作为。各地建立起的监测设备不能弃之不用,要想方设法运转起来,对总局广告大数据监管平台可以依靠但不能依赖。 五是 大力实施“广告拉动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是工商部门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在“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下,各地要研究建立与区情相适应的广告业发展政策和平台,实施积极的广告“走出去”或“大数据”战略,借助广告节等宣传平台,推动内蒙古广告业走出去。 六是 加强对广告协会的行政指导,积极主动地向广告协会提供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培训、服务、指导工作。(许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