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都尔森林公安局破获非法狩猎系列案件

12.03.2015  10:37
 

林业厅政府网3月12日讯  在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库都尔森林公安局在枪爆物品大排查工作中,成功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非法狩猎案,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4起案件。

3月7日,库都尔森林公安局刑侦部门工作中获悉:原林地区有人用枪非法狩猎。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信息,立即组织刑侦、治安、森保等部门进行侦查并确定吴某某,近日曾进行非法狩猎活动,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8日,民警对吴某某家进行了搜查,当场搜出狍子肉2块、狍子头1个,小口径子弹1发、空包弹1发,小口径弹壳4个、照灯2个、刀具1把、狩猎用面包车1辆。吴某某供认了用枪进行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并供述枪支藏匿于吴某某的朋友张某某。民警立即对张某某家进行了搜查,当场搜查出小口径步枪1支,花尾榛鸡死体4只、狍子肉6块。

经审讯:吴某某非法持有的枪支和弹药系吴某某连襟谢某某(男,库都尔镇居民,2013年8月因肝癌死亡)2013年春天外出看病时存放在吴某家中,谢某某死亡后由吴某某非法持有。2014年12月中旬某日,吴某某独自携枪开面包车前往原林太平沟18公里处,共开6枪非法猎杀花尾榛鸡4支。2015年2月21日,吴某某又独自携枪开面包车前往原林太平沟7公里处,共开5枪非法猎杀狍子1支。2015年2月25日,吴某某将其猎杀的4支花尾榛鸡和15斤袍子肉送到张家饭店,委托张某某帮其保管4支花尾榛鸡,15斤狍子肉则交由张某某所有。张某某在明知吴某某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情况下,答应吴某某帮其藏匿野生动物死体。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孙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