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责任 筑牢审计惩防体系

22.12.2014  08:4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各级审计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责和建设性作用,推动和促进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刻领会精神,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为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增添了动力,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自治区审计厅党组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义务,主要领导既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防微杜渐、洁身自好,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守得住底线,又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真正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健全责任机制,切实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

审计厅党组的主体责任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三个环节,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审计厅党组书记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统一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审计工作发展的责任,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审计工作总体布局之中,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具体要落实好“五个”责任。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厅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纳入全厅的工作布局之中,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落实示范引导责任。厅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担当,带头抓、务实抓、严格抓,种好“责任田”。三是落实分管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四是推动责任落实。厅党组要与厅机关处室、厅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示《廉洁自律承诺书》,将责任目标逐级分解。五是落实检查考核责任。审计厅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实行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标“三位一体”的考核模式,其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达到20%,确保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推进。

三、创造良好环境,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

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是落实好审计厅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厅党组态度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大力支持并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一是调整分工转职能,及时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驻厅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强化举措转方式,在全厅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拓宽信访渠道等多项举措入手,切实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三是务实高效转作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整改,主动作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证。

四、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关键、业绩为导向的干部队伍建设思路和要求,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弘扬“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公务员意识和审计人员意识,严格执行《自治区审计厅廉洁从审“八禁止”》和《自治区审计厅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十二不准”》,以铁的纪律打造审计铁军。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审计实战能力,争做审计业务和综合工作的“行家里手”。

五、强化内部防控,预防审计现场廉政风险

加大对厅机关内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内部违纪违法行为,对审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各项权力得到规范行使。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抓好三个方面的监督,即: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抓好审计干部、审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抓好全体审计人员日常廉政行为和遵守纪律的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问题。四是指导全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推动自治区惠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民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的作用。五是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盟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 财经 纪律、工作纪律。

(作者为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