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拉练检查

15.12.2015  12:00

为全面检查各旗县市及盟直有关单位对《迎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验收备检工作推进方案》的落实情况,12月8日至11日,兴安盟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进行了拉练检查。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盟委委员、统战部长阿拉坦敖其尔,副盟长于仁杰,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盟创建办负责人,盟创建办副主任曹善淑及各旗县市分管领导、创建办主任参加了此次拉练检查活动。

拉练中,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突泉县、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科右前旗、乌兰浩特市及盟直相关单位和阿尔山市各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创建工作氛围营造、沿线环境整治、创建工作档案、创建工作特色亮点总结提炼、创建工作宣传片等方面,并就各地各示范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点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各地各部门也通过拉练检查交流了经验,发现了差距,对进一步提升全盟的创建活动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阿拉坦敖其尔在拉练检查总结会上,对进一步做好全盟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全盟已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列入“十三五规划”,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始终绷紧“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这根弦,促进创建工作由“争牌子”向“保牌子”、“创牌子”转变,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迈进。二是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没有最好唯有更好”的理念进一步对每个示范点进行提升和完善。三是拉练检查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自身实际,认真研究不足,对照差距进行整改。四是各督导组要深入各旗县市蹲点,加强对创建工作指导。五是盟创建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盟创建工作协调统筹,各旗县市要进一步细化线路安排、氛围营造、示范点提升等方面,力争全盟创建活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的验收,为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