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广泛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

07.09.2015  15:57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201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广泛开展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宣传,现场解答,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而告之,共同谱写和谐劳动关系的乐章。各盟市活动侧记:

 

呼和浩特市:

为全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宣传手册,以及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社会法人劳动保障失信惩戒办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指南》及《网上用工备案流程指南》宣传册,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并就日常工作中咨询频率较高的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无效、试用期、履行和变更、终止与解除、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工资报酬和休息休假、服务期、竞业限制、违约金、劳务派遣、童工等劳动用工方面问题编制成册,公布了各旗县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及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电话,方便广大劳动者维权。

 

2015年8月27号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前,开展了以“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推进首府劳动关系和经济社会稳定”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架、免费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宣传,突出宣传网上用工备案制度、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评选认定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并自2015年起,将每年8月定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不断提升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双方权益,为构建首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夯实基础。

   

 

包头市:

8月25日包头市人社局、工商联和总工会共同在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广场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法、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题宣传活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邬军军,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周永亮、市工商联副主席马为民、市总工会副调研员米斌,市五区三方会议相关负责人员、企业职工、群众共三百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了横幅,摆放了宣传展板,分发了宣传材料,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并邀请了市电视台的记者进行了采访,分别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利用市人社局的门户网站、12333服务热线、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借助社区社会保障平台宣传栏扩大宣传效果,各旗县区也随后在辖区内的主要广场、街道、社区组织了宣传活动。劳动监察部门深入我市各企业随时进行宣传,全面提升《评价规范》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奠定基础。

 

 

 

 

 

赤峰市:

 

 

 

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市将宣传内容全部挂在网站上,并充分利用QQ群、微信等工具,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进行广泛宣传。各地区在开展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专项行动中,同时进行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检查一个企业,宣传到一个企业。

      (一)镶黄旗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现场。

 

 

宣传月活动期间,在旗文化广场宝拉格园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图版、发放法律法规书册等形式,共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手册》、《农民工权益维护手册》《基层工会工作知识问答》500余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30多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50多人次。同时,利用车载音响设备在公共场合、到企业向用人单位、城镇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宣传以《劳动法》、《工会法》为主的相关法律知识。

 

        (二)西乌旗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知识竞赛活动。2015年8月14日,西乌旗“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知识竞赛在旗综合高中报告厅隆重举行。副旗长阿拉坦其其格、人社局局长伊拉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李建洲、人社局副局长郑直等出席决赛嘉宾。共有来自政办、司法局、财政局、安监局、四校和旗直各苏木镇共22支代表队参赛。

 

 

 

满洲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