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红十字会法执法检查

05.11.2015  17:26

      11月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主任丁善志、副主任王洪杰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王延波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突泉镇政府、安康养老院、团结社区、杜尔基镇加拉嘎村等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县红十字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认为县红十字会广泛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履行“救灾、救助、救护”三大职能,切实发挥了红十字会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红十字会工作,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尤其是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红十字会在社会上的知晓率、认知度;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广泛吸纳红十字会员、壮大志愿者队伍,让红十字会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要进一步发挥红会特有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幸福突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