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第一轮专项巡察

07.01.2015  13:18
  我市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创新方式方法,从2015年1月6日开始,对市发改委、住建委、水务局、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落实“两个责任”第一轮专项巡察。

  精心谋划部署,明确巡察目标。市委两次召开五人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专项巡察工作,确定巡察对象。会后,市纪委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具体落实事宜,制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通过专项巡察,了解掌握被巡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层层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促进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规范被巡察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做到六个“一批”,即发现一批问题,查找一批线索,解决一批事项,警示一批干部,锻炼一批人员,完善一批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巡察任务。切实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三重一大”、选人用人、廉洁自律、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部门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巡察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看被巡察部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决策不民主、不公开,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四风”方面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选配精干力量,完善巡察方式。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原则,从市纪委机关相关部室、市直派驻纪检组、监察室选配25名同志,组建了5个专项巡察工作组。针对第一轮巡察5个部门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巡察组综合运用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查看账目、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严格执行“三天一报告”制度,各组的工作进度、原始的谈话记录、复制的文件材料、举报的受理情况等都要每隔三天报告一次,并及时反馈巡察情况,移交巡察事项。

  突出巡察重点,强化巡察效果。在巡察对象上,突出“重点人”。除重点巡察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外,也要突出巡察其所属单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以及问题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在巡察范围上,突出“重点环节”。即各个部门具有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及使用等职责职能的关键环节。在巡察时限上,突出“重点节点”。即重点巡察党的十八以来,各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于一些重点在建工程项目、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可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当向前追溯。(施纪轩)

  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通辽市落实“两个责任”2015年第一轮专项巡察组将于2015年1月6日至2月5日,对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部门开展巡察工作。本次巡察工作重点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落实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情况;严肃工作纪律,讲程序、守规矩情况;作风及行风建设情况;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情况。

  为确保本次专项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巡察部门存在问题进行反映。

  (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第一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发改委

  受理电话:151449769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住建委

  受理电话:151449707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1514497085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规划局

  受理电话:1514497089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理电话:151449709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