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强化五项措施净化农牧区市场环境

05.06.2015  18:44

 

近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开展农牧区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农牧区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对供货源头监管力度。针对巴彦淖尔市农牧区消费品市场由城区大型批发和仓储行业统一配货的实际状况,按照市食安委印发的全市食品送货车辆管理办法和食品仓储行业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前移监管关口,抓好供货源头监管。严格监督商品批发经营者和流动送货车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加强对农村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不合格商品,做到“来源清、去向明、有据可查、有序可控”的监管要求。

二是加大对农村商品交易行为巡查力度。强化农村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日常检查频次,依法监督农村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围绕食品、农资、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重点商品,针对农村商品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加大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好农村市场秩序。

三是加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消费申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商品的抽查力度和送检比例,对经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及时采取下架、退市、销毁等措施,严防假冒伪劣商品在农牧区市场销售。全系统还将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四是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结合推进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村组社区的“五进”规范化建设活动,在全市所有乡镇和中心村组建立消费维权站(点),制定了维权服务站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帐,做到制度、职责、台帐三统一。加强对乡镇维权站工作人员及村级联络员的维权技能培训,通过加强人员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使基层维权机构发挥作用,方便群众就近维权。

五是加大对农牧区消费维权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辨假识假知识进乡镇、下村组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农村消费者详细讲解假劣商品辨别知识和科学选购商品的方法,增强农牧区消费者防范和维权意识。

截至目前,共开展农牧区集中宣传(送法下乡)5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1.5万份,接受咨询655人次,抽检食品20批次,受理并调解农村消费者投(申)诉65件,查处各类案件87件。(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