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系统强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年报工作效能

07.05.2015  21:51

 

全区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行紧急部署,要求全市系统将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做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确保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能够按时完成。截至5月6日全市联络备案78395户,备案率44.7%;201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43408户,年报率32.4%;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48953户,年报率30.1%,与4月份自治区统计的结果比较,分别增长了11.3和22.5个百分点。我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确保企业年报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及各旗区工商(分)局分别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环节干部为组员的企业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企业年报工作机制,全面实行领导分片包干、科室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制度,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切实做到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职责和任务明确、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件件有着落。此外,我局还实行年报公示进展情况周通报制度,对没有按照时间表落实信息公示工作任务的基层局,对“一把手”和分管副局长进行约谈,目前,已有一位旗区局“一把手”被约谈。凡被连续约谈两次的要通报当地政府并取消该局的评优评先资格。

二是实行“全覆盖”宣传 营造舆论氛围。 全市各级工商系统充分利用辖区电视台、报纸、电子显示屏、电话、QQ群、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告知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年度报告,同时向辖区内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年报公示政策法规、年报须知、操作指南、咨询电话和常见问题及不按时或不公示进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受到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截止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万多份。此外,市局将市辖区企业全部分解落实到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逐户电话通知,各旗区(分)局工商所工作人员采取下片区逐门逐户进行拉网式通知,确保不遗漏一户企业,提高年报率及年报质量。

三是实行“全方位”培训指导,提升企业年报效能。 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学习培训17余场次,通过集中授课、开办网页专栏、举办宣讲答疑会等形式,实现系统干部学习贯彻《条例》的全员培训。在各级行政中心服务窗口发放《企业年报公示操作手册》;在各旗区工商(分)局办事大厅设立“企业年报工作服务指导站”,配备外网电脑,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便于前来咨询企业就地开展网上年报;组织举办3-4期市场主体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培训班,实施“点对点”培训指导服务,保证年报工作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各旗区共组织企业代表专场辅导120余场次。市局组成6个督导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各旗区企业年报工作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跟踪督查,深入指导,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市局还要求各旗区局和工商所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对管辖范围内的市场主体进行逐户排查,对现在存续的要进行行政指导,督促其按时公示年报等相关信息。对尚未公示年报等信息和长期没有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做好工作,让其主动退出,降低信息公示的基数。对已经不再经营的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和状况,报到市局汇总分析和研究对策。

四是 制定任务路线图, 实行“全过程”关注。 密切关注企业年报实施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年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企业和个体户不清楚申报年报的实际,各旗区局将不会公示的市场主体请到局里,手把手指导其如何进行外网申报;加强对企业年报信息的抽查核实,夯实监管工作基础;此外,市工商局根据全市企业年报情况,制定了详实的任务路线图、抓实任务分解。在5月10日前完成50%的联络员备案工作,年报率达到50%;到5月20日前完成60%的联络员备案工作,年报率达到60%;到5月30日前完成70%的联络员备案工作,年报率达到70%;到6月10前完成80%的联络员备案,年报率达到80%;到6月20前完成90%的联络员备案,年报率达到85%;到6月30日实现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到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标注。全市系统根据各自任务完成情况自行分解认领任务,并制定出路线图。同时把工作任务按辖区网格划分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交由责任人担负本责任区内的信息公示工作。工商所、市管员制定信息公示工作时间表,各基层局按照时间表考核责任人工作绩效的工作局面。(张瑞霞、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