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

17.10.2017  23:59

       以质量为本,是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先进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国已从速度型增长转为质量型增长,从以速度为本转为以质量为本。”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曾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和五大发展理念,以此作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总引领。“一个中心”和“五大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回答了我们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质量成为其中的关键要素,其重要性更加凸显。

        提升质量水平,强化质量意识和品牌观念

        近年来,盟行署紧紧围绕质量这一发展的关键点,以盟质监局为牵头单位大力实施质量强盟战略,不断夯实质量基础,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持续提升质量水平,有效推动了全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一是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产品质量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是标准化建设重大突破。建立了包括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等三大领域的兴安盟标准体系。三大标准体系共收集国家标准2896个、行业标准2757个、地方标准299个、团体标准6个,实施《兴安盟标准化管理办法》、《兴安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兴安盟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兴安盟盟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品牌建设崭露头角。一年来,全盟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7个、有机产品93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个,自治区著名商标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兴安品牌效益明显增强,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当前,全盟质量工作改革与发展取得较大进步,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但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质量提升任务仍然艰巨。我盟企业质量水平较发达地区相较差距较大;地标产品数量虽有增加,但有些潜在价值尚未完全开发。二是全面深化质量工作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国家对质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任务,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质量强盟共建共管的监管体系等领域还处在探索阶段。因此,盟质监局正不断努力,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本,推动兴安盟走进质量时代。

        树立工匠精神,确保质量强盟任务落地生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工匠精神”,国务院常务会新闻通稿中首次使用“品质革命”这一提法。盟质监局则坚持与时俱进,在高举质量强盟旗帜的基础上,以工匠精神持续提升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一是以精益之意来提品质。全面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以精益求精的态度,不断追求品质的提升,努力实现由速度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转变。

        二是以严谨之情来强品牌。全盟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兴安品牌形象只是斩落头角,必须持之以恒地追求高质量的发展,一心一意呵护品牌成长,加大品牌建设力度,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推动企业从产品、价格竞争向质量、品牌竞争转变,逐步实现“企业创品牌”、“产品创名牌”,打造区域经济竞争新态势。

        三是以专业之力来搞标准。谁创造了标准,谁就创造了市场。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主动。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其次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研制,把发展标准的话语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并制定完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以标准化种植示范区为依托,切实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更要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现代服务业信息化、品牌化水平,积极争创自治区级、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助力旅游示范区建设。

        四是以敬业之心来谋民生。质量问题涉及生活方方面面,关系群众安危。要大力建设产品质量放心旗县市、示范区域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清查,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扩大抽查范围,提高抽查频次,科学分析抽查结果;加大对管理薄弱的小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深入推进全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人居环境。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质量强盟工作合力

        质量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质量强盟,必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一要强化政府主导的质量责任体系。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质监、农业、工商、食药等部门要守好产品质量关;发改、商务、卫生医疗、旅游等部门要拧成一股绳,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美誉度;住建、交通等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建立环保诚信体系,清除影响恶劣的污染源;财政、人社、司法等部门要为建设质量强盟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各旗县市和部门则应继续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要进行通报。

        二是巩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度。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提高质量,主体在企业;倘若质量出了问题,根子也在企业。企业必须担负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旗县市、各部门,须在规范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要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广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完善质量法治建设。

        三是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在质量共治中,要借助政务公开网站和新媒体,结合当前的“质量月”等各种活动积极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监督质量的积极性。

        盟质监局将继续通过强化质量意识,培养工匠精神,树立一个个质量标杆,激励无数质量创新, 全面推动兴安盟进入质量新时代。


(张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