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拆掉了公平

25.12.2014  13:59

一边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美岱召,一边是即将拆迁的古院落。本来是加强旅游文化基础设施的好事,却在改造和搬迁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纠纷。12月8日, 包头 市土右旗美岱召镇美岱召村村民董六十二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委会强拆了……(12月24日《 北方新报 》)

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强拆合法民宅现在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但作为拆迁主体的村委会总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理由对“钉子户”实施强拆,还说什么不能通知,通知了就拆不了。这明显是权大于法的做法。

村委会与拆迁户就是利益角力的对手,处于强势地位的村委会并不是慈善机构,把拆迁成本降到最低就是最大的目的,因为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也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这就给村委会以很大的操作空间,为达目的可以威迫利诱,不择手段,强拆就占据了最有利的谈判先机;而拆迁户作为弱势群体,最后的谈判筹码也只是房子,房子在可以和村委会叫板,房不在就没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能接受村委会开出的补偿条件了。这么多年“钉子户”的抗拆 故事 都是坚守房子的典型,当房子成为拆迁户最后的救命稻草,就没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了。

可悲的是当强拆发生后,镇政府不去处理强拆者,而是充当和事佬,把强拆当成既成事实来与拆迁户协商调解,以赔偿的方式让拆迁户做出让步以息事宁人。如此做法明显欠妥,在默许强拆的同时,侵害了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