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税局全面提升“A”级信用纳税人“待遇”水平

31.07.2015  19:21

      近期,包头市国税局对48户“A”级信用纳税人积极落实激励措施,全面提升了其“待遇”水平,进一步引导企业主动适应新经济环境下的税收“新常态”,有效推进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一是多渠道广泛开展正面宣传,将评定出的“A”级信用纳税人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及时、主动在包头市国税局外部网站和“包头市政府征信平台”进行发布,实现了纳税信用信息在多部门间的共享,积极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截至目前,包头市国税局共为有需求的10户“A”级信用纳税人一次性供应增值税专用发票1145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385份,机动车销售发票300份,货物运输发票290份,出口发票500份。
      三是为“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并指派专门人员帮助企业优先办理涉税事项。
      四是开拓创新、主动提供风险提醒服务。结合《税源风险管理平台》发布的风险指标,及时向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醒。目前,已通过开展上门约谈、上门走访等形式,对30户“A”级信用纳税人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了提醒,及时帮助企业规避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风险,受到纳税人好评。
      五是建立“A”级信用纳税人需求征集制度,努力做到按需服务。4月初,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企业送春风,走访纳税人”活动,该局已对全部48户“A”级信用纳税人进行走访,并针对纳税人反映“希望税务机关多举办培训班”的需求,在6月初利用“包头市纳税人学堂”举办了三期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