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人员失信将被列入“黑名单”

13.08.2016  20:08

  近日,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决定于2016年8月—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失信快递企业、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快递市场活力不断迸发,但也存在如快件丢失、损毁、客户信息泄露等行业痛点。根据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统计:2016年上半年,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5444件,其中有效申诉为2068件,涉及快递服务有效申诉是1349件,占比65%。申诉涉及18家快递企业,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投递服务、延误和丢失短少问题。解决这些乱象,成为不少消费者的期待。

  此次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式回应了消费者的期待,各盟市局将用4个月的时间立项开展快递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的原则,通过系统对接、邮政管理部门录入、企业自行录入和其他部门共享等方式和充分利用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消费者申诉、媒体曝光等途径获取信用信息,建立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最后由邮政管理部门、快递协会、快递企业和相关专家代表等组成的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参考企业和从业者在服务、管理、安全等多方面的信用记录,在80分的“基础分”上实行“加减分”,开展信用评定。根据得分,将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划分为一、二、三、四、五星级,得分低于40分或出现“失信确定”情况,将被列为失信企业(个人),即业内所称的“黑名单”。这样既能对快递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也便于让消费者作出更好的选择。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采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力争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当中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让守信者受到激励,失信者受到惩罚。(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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