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进村”工程纳入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24.11.2021  01:13

  近日,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2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12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内蒙古局参与研究制定。

  《方案》中明确内蒙古局作为责任部门,“加强公共服务保障,要优先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内蒙古表示将做好支持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对照《方案》分工,督促指导各盟市邮政管理部门围绕五项重点任务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确保重点帮扶旗县同步实现乡村振兴。 一是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以“邮快合作”模式为主要路径,以“交邮合作、快商合作、快快合作”等多种模式畅通农村寄递物流通道,推进快递进村服务; 二是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 实施快递服务现代农牧业“一地一品” “一县一品”示范工程,引导寄递企业与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等专业机构合作,形成“特色农产品+快递”服务模式; 三是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 加大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基本实现建制村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四是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施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打击农村寄递服务违规行为,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五是积极推广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品牌。 持续做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广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着力打造一批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品牌。